法律问答

您好,本月我在中介公司,我爱我家,找房子,对方向我介绍了一套房子,三室一厅一卫,一开始说4200,后来在本人讲价下,对方说4000,说前面一次出租也是4000,公司领导说不得低于4000,我后来同意了。住进房子三天,我母亲和我都睡不好觉,也可能个人原因,可能我母亲眼花了,有天晚上看见了那种东西,灵异。第四天,这家房子的主人,即房东,一位50左右的妇人,来到我们家,问我妈妈,我们住进来了多久,我妈妈如实说了,然后我妈妈问房东,为什么这房子自己不住,然后房东不经意间说,她得老公在这房子里心肌梗塞死了,房子已经空了一年了,她们不住搬出去的。我母亲胆小很害怕,想搬出去,并且房东说,她这房子让中介,我爱我家,租出去3600,可是我爱我家租给我4000,并且收了中介费,一个月房租的一半,也就是2000,由于房东说了这件事情的这个原因,我家人不愿意住在这里,可是我与我爱我家中介签了合同,如果违约,需要付其2个月的房租。房子有这个原因,我爱我家并未告知我,我可以毁约吗?以何名义?并且,房东租房是3600,我爱我家给我4000,有问题吗?

2018-08-21 10:03: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租赁合同常见的违约情形:

      
    1、在租赁关系中,如果一方要求另一方解除租赁合同的时候,应该提前一个月来告诉对方,若不告知对方,属于违约行为。

      
    2、租房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3、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

      
    4、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 房东不可以强行解除租赁合同

    当租赁合同未到期时,没有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租客又不愿协商解除合同的,房东是不可以强行解除租赁合同的。

    即使房东强行提前解除合同的,如将租客的东西搬出来的,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租客可以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继续租房。

    倘若双方协商不成的,租客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索偿,要去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房补偿违约金后房东仍然不退换房租怎么办,  
    一、补偿违约金后房东仍然不退换房租怎么办  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了租房约定,需要严格实行约定。对于租金的支付也是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另外对方退租的是属于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以及实际损失赔偿,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  
    二、房屋租赁违约金比例  
    1、房屋租赁协议违约金应该付多少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2、“不超过20%”,应是指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但这只能适用于定金约定,约定的定金高于主合同标的额20%的部分,法院不会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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