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好!我在民间贷款公司借了6万!每月还款利息3000!有一个月忘了!借贷公司电话通知我晚了5-6天!要我付借款金额的百分之十违约金每天!!就是3万多合法吗?

2019-08-16 21:37: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资源丰富、操作简捷灵便的融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信贷资金不足的矛盾,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是显而易见,民间借贷的随意性、风险性容易造成诸多社会问题。
    向私人借钱,大多是在半公开甚至秘密进行的资金交易,借贷双方仅靠所谓的信誉维持,借贷手续不完备,缺乏担保抵押,无可靠的法律保障,一旦遇到情况变化,极易引发纠纷乃至刑事犯罪。
    由此看来,民间借贷也必须规范运作,逐步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对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以内的利息应当得到保护,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对于违约金部分,要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参照的损失标准只能是贷款人所应收取而尚未收取的利息,因为借款人逾期还款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仅为利息损失。
    就是说,如果民间借贷合同中既约定了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又约定了违约金的情形,则该约定对损失重复计算,应予调整,具体的处理方案应该是:违约金的调整标准是利息与违约金两项相加之和不能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不予保护;
  • 合同违约赔偿违约金一般不赔付利息。
    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在一些法规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比例;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的违约金比例。
    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条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的,则可按《民法通则》及《经济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
    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数额,可按照签订合同时有效的有关条例的规定执行,有关条例对违约金比例未作规定,而违约又未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以下着重谈谈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的确定和适用。
    法定违约金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由于合同的内容、违约的性质、程度的不同,确定违约金的方法与数额也有所不同。
    第一,有关条例明确规定了违约金比例的,即可按该比例直接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
  • 对于网络贷款利息要求提前偿还的问题,当事人需要注意防范风险。
    贷款先交利息,是很多贷款骗子的惯用伎俩。正规的贷款机构是不会要求提前支付费用的。特别要提防异地贷款和所谓的支付贷款利息后放款等方式,这都可能是不正规的贷款。
    办理贷款,申贷人关键要有自我风险防范意识,有时候多考虑一下,冷静一点,会免除很多不必要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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