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单身女士收养弃婴上户要那些手续!

收养
2019-08-16 22:25: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四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第五条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第七条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第八条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 收养弃婴的,具备《收养法》规定的收养条件,可以提出申请,并到市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否则就属非法收养。  要在弃婴的发现地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查找其生父母,并送到当地儿童福利机构。如查不到弃婴的生父母,则由公安部门为收养人出具“弃婴证明”。收养人凭“弃婴证明”到民政收养登记机关申请收养登记,以确定收养关系是否成立,如收养关系成立,即可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收养社会弃婴的条件和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扶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二、证明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  
    2、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  
    3、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居委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情况和扶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4、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  
    5、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附捡拾经过,捡拾经过须有二人证明)  
    6、收养人双方健康体检证明;(指定医院)  
    7、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公告》,公告时间两个月;(统一公告)  
    8、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村民居委会或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机关公证;  
    9、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单身免冠二寸照片各一张,合影二寸照片一张。
  • 孩子上户口需要什么证件?什么手续呢?首先需要的证件包括婴儿出生证明(医院开具)、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件文字及公章必须清晰)或婴儿入户证明等,有关孩子上户口需要的证件和手续   孩子上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一)所需证件   
    1、婴儿出生证明(医院开具);   
    2、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件文字及公章必须清晰)或婴儿入户证明(拿准生证到原领证办事处更换);   
    3、婴儿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件文字及公章必须清晰)。   请您持以上手续到婴儿父母(随父随母均可)派出所户口室入户。只要手续齐全随到随办。   
    (二)孩子上户口手续   
    1、拿着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2、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3、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私生子怎么上户口? 离婚后孩子怎么上户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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