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判刑罚,罚金没交会立入失信人名单吗

刑事辩护
2019-08-17 10:01: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节 罚金
      第五十二条 【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法院判刑后的罚款,应该是财产刑之一的罚金。罚金的缴纳方式是法院开一个罚金的票据,然后你拿着该票据到任意的法院指定银行都可以去交的,银行会给你个回执,你拿着这个回执给法院,并且保留一联以证明自己交了就可以了。
    迟交的话有可能加收滞纳金或者强制缴纳。
  • 罚金是由人民法院强制被判了刑的人在一定的期限内交纳一定数量的金钱,它和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或者是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一样,是一种刑罚,前提必须是被判处罚金的人构成了犯罪。
    适用罚金这种刑罚的犯罪,一般都是贪财、图利、或者是有关财产的。
    对这些犯罪分子,从金钱上加以剥夺,使他们在经济上得不到好处,是一种有效的惩罚和教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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