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从事有毒有害工种,工龄怎么计算,是按实际的工龄算,还是按一年算一年零六个月算

2019-08-19 12:39: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龄纠纷是否可诉,有何依据?可诉。
    下列司法解释中的“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不就是指是工龄嘛,如果不可诉,那么何必分担举证责任?法院不受理,你可以象上级法院申诉。还可以象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
    最后还可以找人大,院长接待日找院长要求给出不予受理的合法理由。总之“不属于法院管辖”的说法过于泛泛,很难说是因为什么不予受理。

    3、2001年4月30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4、2002年4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即是规定了因用人单位作出不利于劳动者的决定而发生争议的劳动诉讼,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同时,需要计算工龄,为解决劳动纠纷提供科学依据。

  • 1、社保和工龄是两个概念,工龄是指当事人的工作年限,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到办理劳动合同解除书之日为止的时限范围;
    2、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当事人属于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的工龄,是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
    3、在视同缴费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4、当事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5、也可以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6、以上参考资料来源:我国《社会保险法》第13条、16条。
  • 有毒有害工种,顾名思义,指的是对人身健康会产生危害的一些岗位。煤炭、冶金、机械、化工等行业的部分岗位,都在此名录之中。累计从事特殊工种时间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即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等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
    曾从事两个及两个以上特殊工种的,可将从事几个特殊工种时间相加。但按最高特殊工种退休条件掌握。比如某职工从事繁重体力劳动5年,从事有毒有害工种3年,从事矿山井下工种3年,该职工可按从事繁重体力劳动特殊工种退休。
  •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是指直接从事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包括以下类别:
    (一)电工作业;
    (二)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三)企业内机动车辆作业;
    (四)高处作业;
    (五)制冷与空调作业;
    (六)爆破作业;
    (七)矿山安全作业;
    (八)矿山应急救护作业;
    (九)危险化学品装卸、押运作业;
    (十)烟花爆竹生产涉药作业;
    (十一)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涉药、押运作业;
    (十二)锅炉作业;
    (十三)压力容器作业;
    (十四)起重机械作业;
    (十五)电梯作业;
    (十六)客运索道作业;
    (十七)大型游乐设施作业;
    (十八)压力管道运行操作作业;
    (十九)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作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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