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个技术工:试用期工资谈好了:我做了一个多月:觉得厂里的要求我达不到:我想辞职:厂里会扣工资吗?

2019-08-20 13:07: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争议仲裁是追索劳动报酬的有效途径,一般都可以最后得到解决。劳动争议仲裁由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管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仲裁申请书和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副本,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部分地区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提交复印件的需要把原件提交仲裁委查验。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你试用期届满后,你应该提前30日以书面方式提出辞职。只要你按照法律规定提前辞职,工厂无权扣你的工资。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如果你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提前辞职,给工厂造成损失,工厂有权要求你赔偿,有关赔偿可以从你的当月工资中扣除,但扣除部分不超过你当月工资20%,并且扣除后的工资不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但是,如果工厂不能证明受到损失,即使你没有提前30日辞职,工厂也不能扣除你的工资。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工厂扣你工资,必须承担举证责任,提供证据证明受到损失以及损失的数额。
    四、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你依法辞职后,工厂应该在你与工厂解除劳动合同当日付清全部工资。
  • 试用期辞职当然有工资,只要你提前和单位申请过了。那么单位没有任何理由不给工资。要是单位恶意不给,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的。第一,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你工资的,除非你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什么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那天当面结清;
    第二,在公司常规发薪之日再发放给你。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只要约定的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且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即便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也是合法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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