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问题:国家机关单位上班,上班途中突然猝死死亡,单位以上班途中猝死申报,未通过,还有没可能申诉通过,或者有什么办法把赔偿拉高。

国家赔偿
2019-08-23 09:50: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职工在单位猝死,应当给予经济补助:
    一、丧葬补助金   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   
    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   
    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   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   
    (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工伤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   
    4、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40%。   
    5、如果工伤死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 一、工作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48小时之内死亡,应当认定为视同工伤,由社会保险机构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支付丧葬费,按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0倍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工亡职工生前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其供养亲属抚恤金。
      
    二、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享有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和生前供养直系亲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其中,丧葬费、抚恤金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三、因为违法犯罪死亡,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 企业员工工亡,是需要向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劳动部门申报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 上班途中发生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事故伤害的,视同工伤。确定几个要素,在上班途中,是常规上下班路径,非本人主要责任发生的事故。如果符合上述规定的要素则可以依法认定为工伤。
    工伤死亡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获得相应的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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