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一个员工因工受伤,医药费用该不该垫付

2019-08-23 10:30: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受害人如果因为支付医疗费困难,而机动车一方不同意垫付的,受害人可以申请法院查封、扣押肇事机动车。对于机动车方来说,如果是运营车辆,一旦法院对其实行查封或扣押,也将造成机动车方的损失。
    所以,机动车方为了避免车辆被查封或扣押,一般情况下会作出妥协和让步,同意垫付受害人的医药费。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工受伤后能否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是关于工伤认定申请必需的证明材料的规 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就应当依法认定为工伤,享受工 伤保险待遇。
    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时,应当提供必要的材料,主要 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受伤职工与所在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有无书面劳 动合同,只要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即符合法律关于工伤认定申请的要件。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八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0个月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