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休完产假辞职产假工资能一次性领取吗?

妇幼权益
2019-08-23 14:30: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
    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
    额补足;
    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
  • 劳动者辞职的,如果劳动者参加生育保险的时间累计达到12个月以上的,并且劳动者的生育符合当地的计生政策的,是可以领取生育津贴的。
    一、申领条件:
    1、参加生育保险的时间累计要达到12个月以上且到生育当月都必须是参保状态(在政府社保网上查到有关数据)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计划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领,与劳动者辞职没有关系。
  • 休完产假就辞职不能拿失业金,用人单位无过错,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失业金领取条件: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单位这些调岗降薪动作应该都是属于劳动法允许的,因为在你休产假的时候,你的工作岗位肯定是要有人填补,修完产假也不可能立刻让你复原岗位,除非单位还有其他的违法行为,否则你谈不上什么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