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休完产假辞职需要退还单位给的产假工资吗?

妇幼权益
2019-09-03 19:03: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
    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
    额补足;
    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
  • 劳动者修完产假后辞职,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生育保险支付给劳动者的产假工资,劳动者可以在生育保险基金处领取,与劳动者是否辞职无关。  领取生育津贴所需材料: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产假期间尚未辞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举报,请求处理。如无法处理,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单位这些调岗降薪动作应该都是属于劳动法允许的,因为在你休产假的时候,你的工作岗位肯定是要有人填补,修完产假也不可能立刻让你复原岗位,除非单位还有其他的违法行为,否则你谈不上什么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