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商铺租赁合同的标的无房产证,合同上注明的标的所在大楼存在,但标的地址和商铺编号与这栋大楼的商铺产权登记地址、编号不符,我在现场签的合同,现场是空旷的负一层,出租方说将原来的商铺改成肉菜生鲜超市再重新分割档口出租,我租的是档口。因该商铺地址和编号无产权证明,又与该大楼的房产登记地址不同,我怀疑受骗,只是租了图纸上画的档口,商铺事实不存在。请问怎样才能终止合同,可以法律诉讼合同无效吗?

2019-08-23 15:49:5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未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其他情形

    1.《合同法》第270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因此需注意: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如果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另一方予以接受,则合同仍然成立有效。
    除此之外,非书面形式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是无效的。

    2.《合同法》第273条规定:“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根据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因此,没有按国际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是无效的。
  •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
    1、出租人不具有出租权利。房屋的所有权人出租的应注意审查出租人是否与出租房屋产权证上的名称一致,必要时到房屋管理部门查询。
    2、违法建盖的房屋出租。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城镇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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