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12岁学生在校死亡赔偿金多少?

2019-08-23 16:32: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司法实践中,赡养人的赔偿金里面有一部分为被扶养人生活费,这部分是归被赡养人所有的,可由其继承人转继承;另外赡养人的赔偿金扣除丧葬费、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后所余部分可按照遗产继承,应由被赡养人继承的部分可由其继承人转继承。
  • 如果学生在校死亡是自杀,且自杀的原因和学校没有关系,学校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学校是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给予一定的补偿。

      如果学校没有尽到安全管理义务,或者学生自杀的原因是因为学校或者老师引起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二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第十条 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二)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三)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四)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五)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死亡赔偿金采取定型化赔偿模式,即赔偿数额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客观标准以二十年固定赔偿年限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