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在2017年10月以220万的价格与买方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买卖给了我2万元的定金。合同约定1月31日前交给我首付30万元,可是到今天还没给我首付款。中介公司催他,他不回话,我不想终止合同,该怎么办?

2019-08-24 16:51: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二手房买卖签订书面协议时,最主要要关注四个方面,是产权情况、房产总价、交易税费及日期,其中要注意的是书面协议里面要明确交易税费双方如何分担。日期也是非常重要,像交定金、过户、交楼时间,确定日期才能够保证交易顺利进行,例如规定赎楼要在45天内做完,首期款在签完合同内7天做银行监管等。
    交付首期之后,就可签订国土房管局的正式二手房买卖合同。
  • 《劳动法》第19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在这方面可以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各项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措施,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措施与制度,以及用人单位为不同岗位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工作的必要条件等等。
    (四)劳动报酬
    此必备条款可以约定劳动者的标准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
    (五)劳动纪律
    此条款应当将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约定进来,可采取将内部规章制度印制成册,作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简要约定。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这一必备条款一般是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因这类合同没有终止的时限。
    但其他期限种类的合同也可以约定。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般可约定两种形式的违约责任,一是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约定赔偿损失的方式;二是约定违约金,采用这种方式应当注意根据职工一方承受能力来约定具体金额,不要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
  • 如果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当事人赔付违约金,也可以要求当事人继续履行您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108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113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 小产权房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所以,如果签订了小产权房的买卖合同,交了定金后,又不想要了,是可以要求退还定金的。严格意义上来讲,定金是不能退的,订金,诚意金,意向金等等都是可以退的,不过由于你购买的是小产权的房子,国家明令禁止在建在售小产权房行为,所以你们之间的买卖或者是交易本身就不是合法的所以,你是可以要回来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