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自己离职没跟老板说可以拿到工资吗

2019-08-25 09:01: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社保就是由劳动者和用人方按比例承担的,劳动者所承担的比例由单位每月在发放工资时代扣代缴,在工资单上要注明代扣的社保数额,这是法律规定的。关键就在扣缴的比例是否符合当地规定,具体双方的分担比例你可以咨询当地社保。
    现在问题一般在很多用人单位将自己应该承担的部分也全部从劳动者工资中扣缴,或者干脆都不交,问题一般出在这里。总之代扣代缴这个是合法的,而且你也不能拒绝。
  • 离职后如果单位不支付工资,可以先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如果还不行可以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按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如果工伤致残,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可享受如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
    三十五、
    三十六、三十七条)。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员工离职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
    三十六、三十七条)。标准查阅各省工伤保险条例。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员工离职时,由用人单位按伤残等级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
    三十六、三十七条)。标准查阅各省工伤保险条例。
    特别提醒,一定要做完伤残等级鉴定才能离职,因为只有达到伤残等级并取得鉴定书,才能向社保局和公司申请上述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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