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班时间被老板的儿子打伤,离职有补偿吗?

2019-08-25 14:3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上班时间遭到他人殴打,遭受人身伤害的,劳动者可以主张赔偿。因为劳动者被打属于侵权,所以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不过,因为又是在上班时间,按规定可以依法认定工伤,获得工伤赔偿
    那么,这个时候劳动者可能会同时拿到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
  • 劳动者在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非自己意愿辞职,才能获得经济补偿的,而且在工作交接时,公司就应该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被打伤后,受到伤害的一方可以选择去法院进行起诉,但是究竟属不属于刑事诉讼,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被打方起诉索要赔偿的,属于民事诉讼。
    2、被打方起诉要求打人者承担刑事责任的,是刑事自诉,属于刑事诉讼。
    3、被打方起诉要求打人者承担刑事责任,同时要求打人者赔偿的,是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
    4、打人者已经由检察院提起刑事公诉,被打者同时提出赔偿要求的,属于刑事公诉加附带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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