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拆迁安置二手房已有书面约定因资金不足经坼方建议由儿子出资买主房我出资买车棚委托儿子办理过户后发现车棚被凋换成不是该房原产权证上所标明车棚我无法安身我能以原告起诉吗

2018-08-25 09:28: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二手房买卖的当事人不能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二手房合同纠纷,那么,就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来处理二手房买卖纠纷。 法院处理二手房买卖纠纷的主要依据是《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以及二手房买卖合同。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确定须经过三道程序:拟订——公告——审批。
    公告期间,被征地农民有权发表不同意见,并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被征地农民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如果批准征地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那么其作出的裁决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一次,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既可以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拆迁补偿方式
    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
    其原因:
    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
    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
    三是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四是更好地体现新《条例》的立法思想,即有条件实行货币补偿的,尽可能实行货币补偿。
    新《条例》规定了拆迁货币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等价有偿,采取的办法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的办法确定。
    新《条例》中的“产权调换”是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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