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是男方父母出资首付买的房子,写的男女两人的名字,男方偿还房贷,离婚后首付要归还男方吗

离婚
2019-08-26 01:09: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所以,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
    以上为婚姻法司法解释。建议你和你父母找到当时购房的证明。

  • 1、你不属于《婚姻法司法解释》“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且名字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 属于个人财产”的情况,你所述的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真正属于你们的部分仅为,房产价值减去未还贷款,再减去你父母的债权,你们应该就属于你们的部分平均分配,拿房的一方补贴对方钱款。如果男方不同意协商解决,只好起诉请求法院判决。
    2、协议好了,是可以到民政局办理。但离婚协议必须内容有三:A子女抚养(如无则不需要)B财产分割C以及双方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
  • 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如果父母是指定这个房子是属于儿子一个人的话,就不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协议里关于房子的约定也就是侵害第三人的利益,属于无效约定。
    可以让父母以父母的名义去要求离婚协议的约定是侵害他们的财产利益,从而将约定无效处理。

  • 1.如果夫妻在离婚前还没筹钱还清所有房屋贷款的,并且已经拿到房屋房产证解压,夫妻双方可以把房子卖掉分钱,还清筹措的钱款,或是办理离婚房屋析产过户住房给夫妻双方的其中一方。
    2.如果房屋没还清贷款,这样房屋产权抵押给了银行,暂时是不属于夫妻两个的,你们夫妻双方无权办理房屋分割住房产权手续,可以把房屋分割细则写入夫妻双方的离异协议,再夫妻双方离异协议拿去公证一下,以后还清贷款,在依照夫妻双方离异协议好的去分割住房产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