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工队给政府装修办公大楼,做完后包工头拿钱跑路了,欠我们工资十万,干活的时候我们和包工头只有口头协议,我们现在怎么办?

2019-08-26 10:49: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 【1】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四条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两条规定警示我们:包工头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招用工人是违法的;包工头出了问题,发包者也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因此,承包方就要承担连带责任,先向工人发工资。 【2】向公安机关报案,肯能涉嫌侵占最或职务侵占等刑事犯罪。
  • 如果只有口头协议,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建议您先跟主要负责人沟通的时候私下录音留作证据,还有看看有没有以前的信息或邮件等往来记录,金钱交易往来,证人的话尽量多找几个。您的案件还有一个风险存在:是否过诉讼时效
    建议您尽快解决。
  • 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薪: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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