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购买别人的期房,别人的房子是期房,交了首付,向银行办理了商业贷款,交房时间在2016年4月,目前他想在其他地方买房,想转手现在的期房,请问可以跟他签订债权转让协议,让他对房子的所有权转让到我名下吗?

2019-08-27 11:19: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贷款所需资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5.房产的产权证;  
    6.担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  注意的是:  
    1.必须有抵押物才能贷款,而且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间利息总和不能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1/2;  
    2.有长期稳定的足以支付每月贷款本息的收入来源;  
    3.担保人;  贷款需要支付律师见证费、抵押登记费、抵押房产的保险费、房产的评估费等。  流程:  
    1.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2.银行受理后,对抵押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值核定贷款金额;  
    3.签定借款合同等;  
    4.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事宜;  
    5.银行放款  最长还款期要几年?  一般个人类的贷款,最长为5年;逐月分期还款,没有一次性还本的;
  • 商业贷款因各地区政策不一样,有些许差异,
    一般情况所需条件为:
    1. 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5.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 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6.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 房地产转让的前提是转让人须对供转让的房地产享有处分权。有四种情形不得转让房地产:  
    1、转让人只享有部分所有权者不得转让房产。首先,共有人对共有的房地产均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共有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全体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部分共有人不能转让房产;其次,以标准价购买优惠住房者,对房屋只有有限产权。因此在住用满5年之前不得买卖。  
    2、房屋所有权尚未确定者不得转让房产。对于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其本身的权能处于不确定状态,为了避免纠纷复杂化,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类房屋不允许转让。此外,对于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因为欠缺官方正式有效文件的认可,其归属不明,来源不清,也不能依法进行流通。  
    3、转让人所有权行使受到限制者不得转让房地产。首先,为促进房地产开发和土地的有效利用,避免炒卖地皮,对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房地产转让法律要件的房地产不能转让;其次,对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地产也不能转让;此外,以成本价购房的房屋所有权人依据法律的规定对该房屋在5年内不允许上市买卖。  
    4、转让人系无所有权者不得转让房地产。被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依据房地产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也就丧失了对土地的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的所有权,因此也无权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其建筑物。  另外,校园内不能分割以及封闭管理的住房不能出售,教师公寓等周转用房不能出售。对于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的,应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
  • 贷款购买的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以后的保险理赔,还是和普通保险理赔一样,只不过保险理赔的金额支付到本人的,需要办理一个贷款银行的证明。
      
    1. 车辆在贷款购买以后,银行会办理车辆的贷款抵押手续,而且,会在保险合同中明确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办理贷款的商业银行。这样,车辆发生意外以后,银行可以确保银行贷款的合理收益。
      
    2. 车辆发生保险,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合同,将保险理赔的款项支付到第一受益人,所以,被保险人在支付保险损失费用以后,要把保险理赔的金额支付到本人的,需要办理一个贷款银行的证明。
      
    3. 证明需要明确商业贷款人已经按时支付每个月的贷款还款,银行同意保险理赔的金额直接支付给被保险人。
      
    4. 保险公司在收到这个证明材料以后,会把全部的保险理赔金额直接支付给被保险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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