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房付了定金没签合同,但现在我由于个人原因不想租了,定金不要了还需要补偿对方吗?

2019-08-27 12:43: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签订租房合同应注意下列事项: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
    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
    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 贷款必须要满足其条件才可以进行贷款。
    贷款办理条件:
    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65周岁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且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良好职业,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4、贷款用途明确,符合国家规定,且可提供相关证明;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此如果满足了相关的办理条件,应当干依法签订相关的借贷合同,从而完成金融借贷,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一般难以确定金融借贷法律关系的成立。
  •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应当注意的事项如下:
    1、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
    3、住房用途
    4、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
    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
    8、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
    9、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0、违约责任
  •   在交定金时如果约定了签订正式合同的期限,可以要求开放商在约定期限内履行签订合同的义务;如果期限届满开发商仍未签订合同,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由开放商双倍返还定金,并返还首付款;也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签订合同。
      如果未约定签订合同的期限,随时可以主张对方签订合同(书面主张),但需给开发商必要的准备时间,期限届满后开发商仍未签订合同,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由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并返还首付款;也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与您签订合同。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四款“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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