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现在咨询一下,异地怎么办理离婚,A在上海,我在湖北,但是登记是在上海登记的,现在我想提出离婚,但是我又不想回去上海,我该怎么做?

离婚
2019-08-27 23:13: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民政局协议离婚,必须回到原登记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办理。
    法院诉讼离婚, 有法律规定的属地要求,原告就被告所在地法院,或者被告长期居住地一年以上法院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协议离婚的,必须到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如果诉讼离婚的,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分两种情况,一是协议离婚,只要双方自愿并签订离婚协议书,到当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可。二是判决离婚,若一方不离或离婚达不成协议可到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但一般来说第一次主要是调解,一般不会判离的,此种情况比较麻烦,耗时长,一般条件下是“感情不合,并分居两年”才会判离的。
  • 公司办理税务登记:在全国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后,公民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全套资料,即可办理工商及税务登记。原来由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分别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改为由工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部门将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该照具有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功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