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们你们好,我老公在跟我结婚前商业贷款买了个房子,婚后我们俩一起每月还房贷钱,房证上写的是我老公的名字,现在老公要跟我离婚,在还房贷期间我有2年在家带孩子没上班,请问这2年的还房贷钱能分我一半还房贷钱吗?

离婚
2019-08-27 23:36: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双方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 另一方进行补偿。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规定: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条的解释,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基于您的描述,该房产属于您婚前财产,现在离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只需将对方还的贷款以及增值部分予以补偿即可。
  •   离婚之后,夫妻之间可以办理住房析产过户。是依据两人离异协议的约定,凭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上面注明住房分割情况细则,归哪一方),住房房产证,契税证明,土地证,双方一起到该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只要200元左右手续费就可以办理析产过户住房给一方。
      离婚后,如果双方办理住房买卖过户,可以申请贷款。因为离婚后两人不是夫妻关系,可以办理正常住房的买卖过户手续,买方可以依照本地银行规定申请住房贷款按揭手续。办理买卖过户的前提是,该住房析产完毕,属于卖家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