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男方,去年与女方在朋友介绍下相识,后来同居,现在女方已有两个多月身孕,过年时,女方因为各种性格问题与生活习惯与我所以亲戚产生不满,包括我自己,我想了很久,觉得两个人不合适,便和她商量不要孩子,两人分手。女生之前答应的好好的,给她一万元钱他就分手打胎,各不相欠。于是我转了一万元给她,上午刚转,下午她就不认账,说钱太少了,开口要5万。不然就不肯!现在纠缠了好几天了,她说不给钱就把孩子生下来

2019-08-28 20:27:4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协议分割  同居关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由夫妻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是承认和尊得共有人的财产共有权的必然结果,也是意思自治原则的具体体现。协议分割,便于财产的归属落实,有利于同居纠纷的解决。因此,只要共同财产的分割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并未损害子女利益,即应承认其效力。  
    (二)判决分割  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分割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只能求助法律、诉到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具体判决标准,可以参照合法婚姻的判决标准。
  • 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夫妻可以协商解决
    由于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的问题实际上属于一个民事问题,所以夫妻当然可以就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达成协议。比如,《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这就是说,对于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这样的问题,一般先由父母协商确定。
    如果双方对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难以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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