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未成年,因被人群殴,情急之下用携带的跳刀戳中了施暴人的腹部,系轻伤。事后主动投案自首。报时后未结案便外出打工,请问现在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刑事辩护
2018-08-25 17:4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成年人打架斗殴可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 你好一般不会对你判刑的。我不知道你这个未成年是多少岁。是初犯、有积极赔偿,只是轻伤,情节是比较轻微,社会危害也不大,会给你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的。如果已经是进行过判决,要求社会矫正的,那么指定的单位应该接受你,不应该是把你拒之门外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 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是否承担负刑事责任,应当结合未成年人的具体刑事责任年龄,斗殴是否造成他人损害,严重程度等情况综合判断。如达到刑法评价要件的,以聚众斗殴罪定罪处罚。犯聚众斗殴罪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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