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在职时,劳动合同内未写保密协议,也没签过保密协议。也没拿过公司保密费。现在离职后,我有义务承担保密工作吗?离职后,公司现在要求我做好保密工作,我有权要求公司补签保密协议,并要求其支付保密费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8-30 06:11: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你指的保密费是指你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应当按月支付给你的经济补偿金。
    2、建议你在签合同时对这个补偿金即你说的保密费做个约定。
    3、保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劳动者辞职,是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的。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双倍工资。
      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 保密协议是劳动合同附件,必须与劳动合同一起签定并依保密约定每月付给相应报酬。如果用人单位当时没有约定,在离职时又来补签并不附给报酬,这是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行为。
    劳动者可以据理力争,如其过份就直接向当地劳动监督投诉或请进行劳动仲裁,然后向法院请求支付令让其依法处理就行了!
  • 工作担保人为,
     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人是违法的。
      劳动者可以拒绝该用人单位的要求。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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