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海工伤十级??想私了??五万可以吗

2019-08-30 10:25: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由此可以推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对于工伤赔偿等问题可以协商解决,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私了。劳动者之所以愿意选择私了,最大的好处就是时间短,比较容易拿到钱,成本低,但是工伤私了对劳动者极为不利。
    为彻底解决工伤赔偿争议,工伤事故后,尽量通过法律程序鉴定伤残级别,签订赔偿协议时,注意协议内容和措辞,安排见证人,以保证协议的合法有效,杜绝日后一方反悔。
  • 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首先是日常生活中活动的能力,部分受限。如果部分受限,比如,脊椎骨节性发炎疼痛、手指一根或者两根有问题不能正常屈伸的、一些不关键性的韧带损伤没有恢复的等等。
    这些小毛病会导致你的日常生活能力受限。
    然后是工作与学习能力有所下降。比如,眼睛上出现了问题导致学习不能够看清黑板、耳鸣导致上课不能听清老师的讲话、头痛导致无法安心学习等,都可以算作是对工作与学习能力的影响。
    最后是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比如,语言能力障碍、耳朵听闻能力障碍、言语表达能力障碍等,仅仅是障碍并不是指完全不能说不能听,这些可以算作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 工伤十级伤残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经认定为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劳动者被认定为十级工伤后,用人单位应依据法律的规定赔偿劳动者。
    实际工伤赔偿的项目主要有以下种: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医疗费:凭单据据实结算。
    2、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住院伙食补助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 上海市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5―6级的,享受以下待遇: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五级伤残:18个月;六级伤残:16个月。
    标准为: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以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确定,下同。)
    按上述规定计发的标准低于3896元乘以与伤残等级相应的原月份数(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之积的,差额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足。
    (2)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五级伤残为本人负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60%。
    并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继续按照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工伤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五级伤残:18个月;六级伤残:15个月。
    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4)工伤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伤残:18个月;六级伤残:15个月。
    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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