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自己不续合同和续签完合同在辞职有什么区别

2019-08-30 14:45: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应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停工留薪工资等。
    经劳动能力鉴定达伤残等级的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所在省、市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赔偿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公司没续缴工伤保险,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企业全额赔偿。
  • 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只要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是可以辞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除此之外,还可以与单位领导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 如果劳动者是按照正常的辞职程序辞职的,辞职到期以后,用人单位应当足额支付其劳动报酬,并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和社保转移手续。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二、你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37、
    38、
    46、
    47、50条!
  • 公司要求写辞职书的做法不合法,劳动者主动辞职的,公司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公司先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降低待遇续签劳动合同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原来的合同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公司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一般劳动合同快到期时,公司会通知续签合同,如果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只需要签署书面的意见就可以,不需要写辞职书。n《劳动合同法》n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n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n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n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n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n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n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n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n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n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n......n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