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贩卖假烟非法所得15万元怎样处罚

不正当竞争
2019-08-30 17:20: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假烟)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销售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
    如果如果被烟草专卖局处罚,不会被别的部门处罚,因为烟肯定被没收了,罚款只能罚一次(根据行政处罚法)。 违法销售总额是指你售出的价格,这个价格如何确定,得看执法人员调查的结果了。
    “违法销售总额”是1100元。
  •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一条规定,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擅自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批发总额10%以上20%以下的罚款。
  •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原第三项改为第四项。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而生产、批发烟草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严重,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  
    (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达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万元;  
    (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达5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0万元;  
    (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制品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数额达2万元的。  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情节特别严重的,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
  •   出售假货不达刑事追究标准,是违反《产品质量法》的行为,依法由工商机关给予工商行政处罚,而工商机关要罚款四万元,须下达《工商行政处罚决定书》。
      你没有收到文书,且说明现在工商机关还在调查阶段,还不到强制执行阶段,强制执行,是在工商机关做出处罚决定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现在工商询问你的承受能力,是人性化的执法表象,你直接告诉工商办案工员承受不了就行了。
      建议你和工商机关协商解决。
      法律链接:《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所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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