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认识一个人,听别人说他吸毒,九成是真的,从他前程的考虑来讲,我觉得应让他改过自新,但我又不知道如何举报,并且想询问如何匿名举报吸毒,防止打击报复以以保证人身安全。不确定他什么时候吸毒,但是他肯定有吸毒的嫌疑,可我又没有,并且很难有证据,我就是心想让他知道公安机关在查处他以警示他,或让他去戒毒所真正反省,以免好人害己,求帮助

2018-08-25 23:59: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现涉毒违法犯罪行为,可以通过电话、书信、网络等形式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  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 没有直接的证据也可以举报。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会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警察对吸毒人员进行的尿检鉴定意见,是重要的证据之一,具有法律效力,完全可以用于处罚违法嫌疑人的证据。

    法律链接:《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被侵害人陈述和其他证人证言;

    (四)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

    (五)鉴定意见;

    (六)勘验、检查、辨认笔录,现场笔录;

    (七)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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