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个房子签了两年合同,合同还没到期,当初是押一付二的,我现在不想租了,押金我也不要了,也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了,但是房东要求我们帮忙转租,说在转租出去之前要求我们继续交租金,我们需要这样做吗?

2019-08-31 15:27:4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及处理纠纷的实践,你所说的属于你拥有房屋租赁中的押金返还请求权,通常是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无论基于何种理由,出押人不享有押金的返还请求权。当合同关系终止时,出押人依约返还了租赁物、承包物等,且并无其它不履行合同义务情形的,出押人有权请求债权人返还押金或已扣除损害赔偿后的余额。
    因此,如果租房合同已终止或解除,也不存在拖欠租金等相关费用与物品损坏的情形,房东仍然不予退还押金,与房东协商还不能解决,建议:请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派出所协调解决,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 如果房子要转租,必须征得房东同意,否则,转租无效,房东有权收回房子。 但是,错不在你,你可以找租给你房子的人,要回你的押金。 如果该人拒绝,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你的民事权利
    1,跟房东协商:同意转租就可以要回押金。2,房东不同意转租:只能跟房东磨,说自己的苦处。在答应帮他租高一点,找的租客人品好一点,应该是会同意的,否则你就不要押金了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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