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钱不还,有欠条,利息可以要回来吗

2019-09-02 01:43: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是合法的借贷关系,法律是保护的。只要是合法的债务,都要按期偿还;如果没有还清债务,对方可以起诉,法院可以对你的一切合法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当然,对于维持基本生活的财产,法院一般不会强行处置。
    注意:如果是夫妻一方欠债还不起,法院将会要求用另一方的财产来偿还。
  • 欠钱不还起诉流程是怎样的?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法院判决;

    5、执行判决。

    民事案件审理时间: 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 尽量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以找中间人调解。
      不能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需要向法院提交身份证、起诉书、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相关证据材料。
      法院依法做出判决,对方仍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方的可执行财产。
      如果对方确无偿还能力,也无可执行财产,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执行情形消失以后,即被执行人有偿还能力了,申请人可申请恢复执行。
  • 对您的“欠钱人找不到了怎么办”的问题回答如下: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案件,债权人追讨借款有以下两条法律途径,可供选择:?一是债权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追讨借款。债权人起诉时,应当到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只要有足够证据证明该借贷关系存在,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立案受理条件,人民法院就会立案受理。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受理后一般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露面,法院对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作缺席判决,判决生效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只要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仍可采取拍卖债务人的房屋等财产的办法,来为债务人清偿债务。
    二是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债款。《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同时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支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如果代管人拒绝还款,根据有关规定,您可以财产代管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强制代管人支付。
    三是债务人恶意逃债,下落不明的,可以按照诈骗犯罪提出控告,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司法实践中,不少骗子利用合同形式、以公司名义租用地方骗取供应商的货款,然后一走了之,给债权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债务人的行为,已经不是商业上的欺诈和拖欠,而是骗取财产目的的诈骗犯罪。债权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刑事控告受理后,就不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