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遗产继承,老人去世前已经把房子过户给了大儿子,但是大儿子没未尽到赡养义务,其他子女不服应该怎么办呢

2019-09-02 05:23: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住房继承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继承手续,依法申请办理住房继承过户手续,在房管部门审核申请材料通过办理出来的住房房产证当然是合法有效的。  其他继承人如果继承有异议,可以在得知自己权益受损起2年内到法院起诉维权。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十七条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受理,并出具书面凭证。  第二十五条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
    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申请登记房屋为共有房屋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共有”字样。预告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后,由房屋登记机构发放登记证明  《继承法》:  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 需办手续:
      一,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所有的遗产继承人都到场。
      二,然后带上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
      应交费用:
    继承公证费是评估价的2%,最低不低于200 元。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
    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房屋评估价
    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
  • 房产要先办理继承过户,在办理时其它继承人可赠予他们继承的部分房产给孩子,属部分继承、部分赠予。要先公证,再到房管局过户。房产继承相关手续如下:
    一、先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死亡证、房产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如办理时除孩子外的其它继承人放弃他们的继承部分并同意赠予给孩子,那就可全部房产集中到孩子名下。)
    二、上面所有人带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具体手续按当地房管局规定。
    费用有:
    一、办理遗产公证的公证费,按房产总价的3%收取。
    二、房管局过户的税费不多,三仟元就可以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房地产转让或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 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 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城市私有房屋所有 人,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登记手续,经审查核实后,领取房屋 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时,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 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登记手续。
    ”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买卖城市私有 房屋,卖方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明,买方须持购买房屋证明和身份证 明,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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