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出借人,向一家公司借款,借款种类属于民间借贷行为,借款期限7.3号已到期,但是借款人以没钱为理由拒绝支付。已拖延7天。签订的有借款合同和担保函,借款人和担保人是同一家公司。借款合同违约责任有一条:借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出借人履行还款义务的,视为严重违约,除向出借人归还合同约定的本金和利息外,还应向出借人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20%违约金,并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我们可以起诉他们立刻还钱么?谢谢!另外借款合同中付息还款表中该借款公司没有按照还款日期还款,这个可以起诉么?谢谢!

2018-08-26 08:45: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需要具体分析,举个例子,没写借条也没约定还款日期的,对于诉讼时效计算无特别规定,还是按照以下的方式确定时效:
    1、债权人主张还款的,就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为期两年。比如债权人要求一个月内还钱,那就是一个月后的第二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2、债务人拒绝还钱的,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还款义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为期两年。比如债权人要求一个月内还钱,那就是一个月后的第二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另外,即使双方没签订借条,但是债权人也可以根据没约定还款期限,随时请求债务人还款。
  • 借款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能反映欠款、汇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
    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
  • 在通常情况之下,债务人应当在债务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也就是说,债务人既不能迟延履行,也不能提前清偿。如果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拒绝受领。但是,这只是原则性的规定,现实生活当中存在例外情况:如果债务人的提前清偿行为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不得拒绝。具体到借款合同而言,借款人提前向贷款人归还借款的,通常既不损害贷款人的利益,又有利于资金的及时回笼和流通。事实上,借款人提前还款的行为,往往是借款人放弃了自己的期限利益。因此,借款人提前还款只要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贷款人不得拒绝受领。  借款合同通常是有偿合同,因此借款合同中往往涉及利息条款。借款人按照还款期限归还本金的,应当同时按照约定向贷款人支付利息。那么,在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时,利息该如何计算呢?《合同法》规定:“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关于此种情况下计算利息的利率标准,《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我们认为,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当按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相关知识  依《合同法》规定,借款人享有以下权利:  
    1、请求贷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数额、交付贷款,并获得该笔款项的所有权;  
    2、依合同的约定的方向使用借款;  
    3、不能按期还款,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前向贷款人申请延展,最高可享受延展原定借款期限一半以内的时间;  
    4、除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借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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