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新房要交房了,购房合同上写的开发商不得代收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产权登记费,公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作为交房的条件,但是开发商还是收取这些费用该怎么办?

2018-08-26 09:27: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针对开发商违约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解决纠纷:
    1、如果对方虽然违约,但不是蛮不讲理,态度也不是极为蛮横,有协商的意愿,有的还表示只要改变一些交易条件,就同意继续履行协议。
    2、如果合同中确有约定不明的地方,应当和对方认真协商,重新达成补充协议,解决因为约定不清无法履行的问题。
    因国家新政原因致使房产不能过户,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是否属于情势变更,是否可以解除合同,买方是否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3、如果对方执意违约,什么道理都清楚,但就是不想履行合同,有的甚至明确表示,要以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解除合同。
    对这种情况,建议尽快起诉,没有别的办理,拖延诉讼对买方没有任何好处,得到法院判决后,通过强制执行才能迫使违约方继续履行协议,
  • 计算方法和税率规定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契税税率的规定是3%-5%,一般取3%为了支持房地产业,政府对一般商品房减半收税,对商业用房,别墅房产收3%。(超过地方政府规定单价和规定容积率房产的契税按3%征收)注:房产单价规定情况复杂,具体请询问当地房产登记中心,例如:深圳福田区房产单价超过19830元/㎡契税3%,而龙岗区规定是11830元/㎡才征收3%的契税。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地方政府可制定鼓励住房消费的收费减免政策。  产契税是指由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买卖、交换或赠与等发生房地产权属转移时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赋。  营业税指对销售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额按率计征的一种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原值或房产租金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  缴纳标准  地方政府规定不一缴纳房产契税也不一样,具体请查询地方国土局缴纳标准:(地方规定如下,只适合广东地区房产计算)  90平方以下(不包含90平方)契税1%。  90平方~144平方以下(包含90平方、不包含144平方)契税
    1.5%。  144平方以上(包含144平方)契税3%。  房产性质为别墅或商业用途缴纳3%。  小区容积率小于
    2.0(非普通住宅)或超过西安地区均价需缴纳3%。  房产单价超过地方政府规定的界限(非普通住宅)所缴纳的契税也需要3%,单价界限请询问地方国土局。  最新政策优惠:普通住宅可以享受原缴纳契税点的一半优惠。  地方政府规定不一缴纳房产契税也不一样,具体请查询地方国土局缴纳标准:(西安地方规定如下,只适合西安地区房产计算)  90平方以下(不包含90平方)契税1%。  90平方~144平方以下(包含90平方、不包含144平方)契税
    1.5%。  144平方以上(包含144平方)契税3%。  房产性质为别墅或商业用途缴纳3%。  小区容积率小于
    2.0(非普通住宅)或超过西安地区均价需缴纳3%。  房产单价超过地方政府规定的界限(非普通住宅)所缴纳的契税也需要3%,单价界限请询问地方国土局。  最新政策优惠:普通住宅可以享受原缴纳契税点的一半优惠

  • 一、住房交易手续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应坚持公开、公平、质价相符的原则,由经批准建立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交易服务,办理交易手续时收取。   
    二、住房交易手续费包括住房转让手续费和住房租赁手续费。在办理住房交易手续过程中,除住房转让手续费和住房租赁手续费外,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其他费用。   
    三、住房交易手续费按以下标准计收:   
    (一)住房转让手续费。按住房建筑面积收取。收费标准为:新建商品住房每平米3元,存量住房每平方米6元。新建商品房转让手续费由转让方承担,经济适用房减半计收;存量住房转让手续费由转让双方各承担 50%。   
    (二)住房租赁手续费。按套收取,收费标准为每套100元,由出租人承担。   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限额。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住房交易量及经济发展状况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四、房地产交易中心应当按规定提供交易场所、市场信息、核实产权、代办产权过户、租赁合同备案以及其他与住房交易有关的服务。   
    五、房地产交易中心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交易场所实行明码标价,公布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六、住房交易手续费主要用于房地产交易中心人员经费、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折旧、维护和购置费用,办公费用及交纳税金等,其他任何部门、单位不得平调、扣缴、截留。   
    七、住房以外的其他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参照本通知规定制定。   
    八、上述规定自2002年3月1日起执行。各地此前制发的有关住房交易手续费的规定同时废止。 新建商品房交易手续费如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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