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今年年中结婚未生过小孩,在一名声不错的私立医院检查妇科炎症,医生让我做了三种手术,花了将近七千元钱,该医生之前并没有问我结婚生育的问题,手术后三天我发现自己怀孕,并打算要下小孩,谁料再次去医院检查,由于之前的手术打过麻药,孩子不能要,让我做手术的医生没有医德,在遇到我们不懂妇科的女孩子之后,在没有问我相关问题的情况下给我一个未婚切未生育过的姑娘做了手术,并导致我被迫要做流产,给我和我的家人身心造成严重伤害,此后找此医生说理,她还以打爆电话的方式对我及我的家人进行言语恐吓,我现在想给院长写一封投诉信要求赔偿,请专家给予指导

人身损害赔偿
2019-09-03 06:03: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院医生如果有违规操作,导致胎儿流产,是需要承担相关的责任的。建议可以先做医疗过错鉴定,保存相关的病历,发票等等证据,申请医疗过错鉴定,鉴定完成后再做进一步打算。
  • 医院医生如果存在违规操作,导致胎儿流产,给孕妇带来了相应的精神损失和经济损失,是需要承担相关的责任的。建议可以先做医疗过错鉴定,保存相关的病历,发票等等证据,可选择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诉至法院。
  • 关于未成年人致人重伤的,如果是构成刑事犯罪的话,那赔偿的只是“直接经济损失”。如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
      具体赔偿多少,是要看具体的案情的,刑事附带民事不赔偿精神抚慰金、精神损失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只是赔偿已经支付和必然支付的直接经济损失。
    所以如果是致人重伤,赔偿的应该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伙食费,以及残疾后的辅助器具费用(如假肢、轮椅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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