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2016年5月与开发商购房合同,合同上的接房期限是2016年6月30日接房,因为开发商的原因直到2019年1月份才通知接房,最近开发商宣布破产,我能拿到违约金吗?

2019-09-03 14:21:0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在开发商违约情况,业主起诉开发商需要做好以下准备:第一,业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第二,购房合同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第三,看合同中是否有约定管辖,如果有约定管辖的法院,需要去约定的法院起诉,如果没有约定管辖,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立案。
    第四,去工商局查询开发商工商登记信息。第五,收集证据,证明开发商违约。第六,立案后,法院会告知开庭的时间,地点,以及举证期限等,积极出庭应诉.第七,法院调解,调解不成法院会开庭审理并出具判决书。
  • 房屋遇到拆迁而要向开发商征收的时候,往往会与开发商签订相应的合同,维护好个人的拆迁协议。房屋拆迁协议的签订步骤:

    1、所有人(承租人)选择评估机构;

    2、公有住宅承租人需购买房改房的,在拆迁协议签订前到江东区办证中心建设(房管)窗口办理房改房买卖手续;

    3、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持上述有关证件,根据拆迁通告公布的签订拆迁协议日期,至拆迁现场办公地点签订拆迁协议;

    4、签订拆迁协议双方当事人对协议条款予以核对;

    5、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6、承办部门:受建设单位委托的拆迁单位。

    7、承诺时限: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办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说明原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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