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房产还没办房产证属于共同财产吗

2019-09-05 19:42: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办理房产证常见的纠纷有:
    (一)开发企业已经破产或被取消资质,无法继续办理楼盘的大确权;
    (二)开发商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或没有缴齐土地出让金;
    (三)开发商将土地或房屋抵押给银行或建筑队等,债务尚未清偿完毕;
    (四)开发商没有完成竣工备案工作;
    (五)开发企业将房屋重复销售(未经合同备案),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
    (六)楼盘被法院查封;
    (七)开发商没有取得建筑面积实测数据;
    (八)商品房出现面积误差,在一定范围内的超面积需按规定补缴或退回购房差额,在面积误差未解决的情况下,将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九)开发商没有按整体规划建设小区配套设施,或未移交小区配套用房,无法通过综合验收;
    (十)开发商不及时办理大确权;
    (十一)开发商不配合提供办理小房产证的相关资料;

  • 一、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如下。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
    再次,
    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
    息。
  • 约定夫妻共同财产
    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当事人通过协议形式,对婚前、婚后财产的占有、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关系终止时的财产清算等事项作出约定的一种财产制度。
    《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劳动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赠的财产、继承的财产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二部分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
    (1)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或者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可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益以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殖专业投入的资金;
    (4)结婚登记后,一方或双方父母赠给的金银、珠宝以及其他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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