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劳动争议仲裁一系列详细流程及时间

2019-09-06 13:51: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伤赔偿发生争议,劳动者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于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意的才可以起诉到法院,是必经程序。劳动仲裁是劳动案件的必经程序。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工伤待遇争议怎么解决,有哪些保险待遇,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二)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三)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四)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工伤事故解决途径有哪些  
    1、双方协商  劳动者因工负伤、致残、致死后,单位或者劳动者应当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在确定属于工伤后,单位和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属协商赔偿数额和范围。单位履行了赔偿义务,受害人无须再经过其它程序。  
    2、申请劳动仲裁  双方协商不了,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不再向法院起诉的裁决结果应当服从。  
    3、民事诉讼程序  受害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四十七条的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根据该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所以,不同的仲裁内容有不同的生效时间
  •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需载明的事项:
    (1)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以上材料,申请人均应签字或盖章,并注明申请时间。
    相关法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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