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亲脾气暴躁,女儿从小就经常被打骂。所以女儿13岁了,内心和父亲感情很淡。昨天因家庭琐事,看到父亲打骂4岁的弟弟和母亲时,女儿冲动之余打了父亲耳光。父亲借此提出离婚,母亲也已同意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正在沟通进行中。父亲确又单方要求女儿退学,理由是上初一的女儿当时因择校都是他花钱办理的,现在他不想让孩子上了,凌晨四点多又来到当时为孩子上学租住的房屋,将孩子的书包和书都没收走了。现在我们女儿三人请求法律帮助,谢谢!父亲的这些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我们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他的这些行为怎样列入离婚协议书,作为法律机构判定两个孩子抚养权的条件?谢谢!

2018-06-02 21:02: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小孩的抚养权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扶养条件、教育背景、小孩年龄以及夫妻双方是否存在不适合抚养小孩的特殊情形来判决。具体而言法院会综合考虑男女双方的工作时间、经济收入情况、住房条件、与孩子相处的时间、家人能否帮忙一起照顾小孩、学历等情况。
    这里的特殊情形是指一方长期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小孩的情形或者是自身存在吸毒、赌博的恶习且屡教不改。
  • 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协议离婚具备特点:
    1、程序简易、便捷。
    2、离婚协议易于当事人自觉遵守和履行。
    3、避免了讼累,缓解了婚姻当事人的仇视和敌对。关于你们离婚的协议:“对小孩抚养权及探视小孩的约定时间或告知时间等有关注意事项要明确,没有明确细节的抚养方可以主张有关探视权利和义务。”如:孩子父母口头协商探视时间、期限、安全、注意事项等其他问题;无法达成共识,且故意瞒抚养方私抱小孩可按失踪小孩报110处理。能够协议离婚我相信通过当事双方协商可以解决问题,关键还是要和谐,先协商或通过居委会协调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是最好的方法。
  • 抚养费是对子女的生活保障,也是父母尽抚养义务的一种表现形式。其实抚养权人为了争得抚养权而不让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事实上是在剥夺子女的权利,但是因为子女在未成年期间,属于无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权利只能由法定代理人代理行使,法定代理人如果在能保障子女相应的权利基础上,对抚养费用达成协议,也是可以得到支持的。
    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后,法院会依法作出调解书,调解书也是法律文书,生效后既具有法律效力和强制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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