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咨询房产、股权,离婚后如何分配

股权
2019-09-07 17:29: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新的婚姻法,结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常情况下是不进入离婚诉讼的财产标的。但是这并不是绝对的。新婚姻法公布实施后,法律明文规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
    对房屋所有权的认定通常以产权证登记的名称为准。如果房屋购买是在结婚登记之前,则房产归个人所有。
  • 双方离婚时,关于房产的分割,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没有关系的,应该区别对待。
      第一,双方离婚时,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应该平均分割。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应该归属于所有人,不能分割。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二,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七条 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已经领了结婚证,但没同居想离婚只要对方要同意,你俩就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去你俩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都可以。
    对方要不同意,你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
    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起诉状去对方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诉。法院会先调解。
    若有彩礼,需要退还给男方。
  • 朋友,你好! 区分夫妻财产和个人财产的一个关键点就是结婚时间,通常领取结婚证之前的财产属于个人所有、结婚之后的财产通常属于夫妻财产。你所说的该商品房购买于该夫妻结婚前,婚后如未做产权变更的话,该房屋产权还属于该亲友所有。
    至于该亲友老人出资或认为是对子女的赠与或借贷,该老人并不享有财产所有权。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如果回答满意,请采纳我的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