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不,想收养一个小孩子,怎么收养,都需要什么手续,

收养
2019-09-08 13:57:1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对收养孤儿的程序、收养人的条件等都有明确的规定,收养孤儿必须符合一定的程序和条件。首先,不仅有配偶者可以领养孤儿,而且个人也可以领养孤儿,但是收养人必须年满三十周岁,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其次,领养人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时,需要出具身份证、结婚证、健康证明(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证明收养人确无子女)、同时还需要有证明其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的收入证明,有固定工作的收养人可以到单位出具收入证明,个体户则需要到工商部门;第三,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 您到民政局咨询办理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第四条   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通过所在国政府或者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以下简称外国收养组织)向中国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以下简称中国收养组织)转交收养申请并提交收养人的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   前款规定的收款人的收养申请、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是指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或者领馆认证的下列文件:   
    (一)跨国收养申请书;   
    (二)出生证明;   
    (三)婚姻状况证明;   
    (四)职业、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   
    (五)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六)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   
    (七)收养人所在国主管机关同意其跨国收养子女的证明;   
    (八)家庭情况报告,包括收养人的身份、收养的合格性和适当性、家庭状况和病史、收养动机以及适合于照顾儿童的特点等。   在华工作或者学习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提交前款规定的除身体健康检查证明以外的文件,并应当提交在华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职业、经济收入或者财产状况证明,有无受过刑事处罚证明以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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