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后出资买房写父母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19-09-08 14:59: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个人名下,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属于婚姻存续期间购房,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男方要求扣除的那些费用不尽合理,但是可以协商。 双方领取结婚证、办理结婚登记之日起即为结婚,此后双方的收入即为夫妻共同财产。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
    1、婚后男方父母出资还的房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男方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男方一人。

    2、《婚姻法司法解释》第22条第2款规定,双方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据此,婚后男方父母还的房贷,属于男方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故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男方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男方一人。
  •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和三的规定,当事人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依您所说的情况,属于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该出资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有权在离婚时要求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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