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公司只是在口头传达的方式,然后更改了工资的计算方法,这样做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9-09 16:00:2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对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进行税收筹划兼有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两种收入时的筹划。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是5%一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是20%的比例税率,而且对于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解释,劳务报酬实际上相当于适用20%,30%,40%的超额累进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是提供所得的单位与个人之间存在着稳定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而劳务不存在这种关系。
  • 员工工资的正确计算方式是:出勤天数乘以每天的工资。应当按照
    21.75计算,因每个月天数不一样,按照30天算肯定不合理,所以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
    21.75平均工作日×实际工作日(即排除双休日)进行计算。
    也就是说周一至周五每天8小时,超过8小时算加班 加班费是
    1.5倍 计算方法是底薪除以
    21.75除以8乘以
    1.5乘以加班小时数.. 周六周日加班为2倍,法定节假日 如五一
    十一、就是三倍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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