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将工程分包给包工头,包工头找到我老公干活,18年8月17日进工地,9月2日左手小指骨折,肌腱断裂,去认定工伤说没有合同,得确认劳动关系,后劳动关系不成立,劳动局又说不用认工伤也可以直接起诉公司,让公司负工伤保险责任,是这样吗?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2019-09-10 08:15: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出资额
    股东共同认定公司章程
    由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
    有公司住所
  • 工伤赔偿后还可以起诉吗?《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2012》
    3、劳动者受到工伤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赔偿协议后,劳动者又提起仲裁和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的,对该协议的效力应当区分情况处理:
    (1)如果该赔偿协议是在劳动者已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前提下签订,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认定有效;但是如果劳动者能举证证明该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情形,符合合同变更或撤销情形的,可视情况作出处理。
    (2)如果该赔偿协议是在劳动者未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情形下签订的,且劳动者实际所获补偿明显低于法定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可以变更或撤销补偿协议,裁决用人单位补充双方协议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差额部分。
  • 事实劳动关系的处理办法  
    一、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认定法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协商一致解除;二是法定解除。协商一致解除是事实劳动关系处理的首选方式,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单方再选择法定解除。法定解除的依据有两个:  
    1、法释[2001]1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据此,对于劳动合同期满后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可以提出终止;  
    2、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当然,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本单位连续工龄10年以上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 工伤保险理赔的流程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骨折的话最低也是10级伤残)
    4.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最好自己复印一份保存),劳动局会发“工伤认定通知书”给用人单位。
    5.单位开始赔偿,主要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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