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婚生子男方是否可以主动起诉承担抚养义务?

2019-09-10 10:46: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养子女、照料老人、协助男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此项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家务劳动价值的肯定,也是《民法》上公平正义原则和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要求,对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睦、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 一般应当到子女十八周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 未婚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是非婚生子是受保护的。
    非婚生子和婚生子一样,享有同样的权利。
    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你们可以通过协议来决定。如果协议不成的,可以上诉。
    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般是从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出发,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就由哪一方抚养。
  • 非婚生子社会抚养费的标准(以生育行为发生在现居住地为例):

      
    1、未婚生育的第一胎子女,应当责令其补办结婚登记

      
    2、未婚生育的第二胎子女,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

      2017年我国已放开了二胎政策,但是超生的或其他不符合二胎生育条件的依然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3、未婚生育第三胎甚至以上子女的,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4、社会抚养费只缴纳一次即可,不限地区。

      
    5、如需缴纳社会抚养费,那么夫妻二人都需要缴纳而并非一人缴纳即可。

      由上我们可知,国家虽然放开了二胎政策,但是依然需要公民注意是否符合放开二胎政策的放开条件,对于不符合二胎的生育条件或发生超生的,生育的夫妻需要缴纳相关的社会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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