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家庭纠纷引起的暴力行为,在别人先动手打了妹妹,然后做姐姐的上前打,造成对方受了点轻伤,对方去医院以验伤的形式要求赔偿3000块钱,但是医药费只看了2000千多要求赔偿3000,这是否造成勒索行为,对方还说不给,看着办,随时都有可能发生人身安全,要怎么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

人身损害赔偿
2019-09-10 19:14: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构成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你好,故意伤害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对方的伤残等级来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在交通事故中,机动车投保了交强险,只要机动车有责任,不分责任大小。交强险都是在限额内全部赔偿的。具体赔偿限额如下:伤者的医药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多数都不赔偿营养费的,需要赔偿营养费的,必须有医生证明),最高赔偿1万元,超出1万的部分,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来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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