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计件工资制,无劳动定额,按最低工资标准为劳动定额,主张加班费,要什么证据

2019-09-11 20:06: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劳动争议一般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也就是说只要你说加了班就可以了,单位需要提出证明你每周上5天班,每天8个小时(考勤记录必须有你的签名确认才能有效),否则就说明有加班事实存在。你只要证明和单位之间形成了劳动关系就可以了(如工作证、工资单、劳动合同等)。
    2、就是加班一个小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也会支持你的。不过劳动法规定的情况是:每天加班不得超过3个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如过你每月的加班超过了36小时,就可以以单位强迫加班为理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加班工资,支付经济赔偿金。
    3、劳动争议的案子一般都会支持劳动者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嘛,再说啦,一般的单位没有那么的规范的,除非单位确实能够举证出你没有加班的事实依据,否则败诉无疑。不要怕,如果诉讼官司因为单位托关系而导致没能够支持你的要求,也可以继续上诉呀。反正劳动诉讼只需要10元钱的诉讼费。单位不可能和所有的法院关系都好。
  • 计件工资是指按照合格产品的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位来计算的工资。它不直接用劳动时间来计量劳动报酬,而是用一定时间内的劳动成果来计算劳动报酬。

    按照工人所完成的产品数量或作业量支付的工资。计件工资是由计时工资转化而来的,是变相的计时工资。例如:在实行计时工资时,工人的日工资额为3元,每日的产量为10件;而在实行计件工资时,计件单价是按照日工资额除以日产量来确定的,即3元÷10=
    0.3元。

    工资形式的差别,并不改变工资的本质。计件工资和计时工资的本质是相同的,它们都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
  • 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低于,可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补足。拒不补足的,可向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讨薪:
    1、请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给予帮助,或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 200-300 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被告负担)。
      
    3、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 15 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请电视台等媒体给予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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