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骑电动车被汽车撞了,责任认定书汽车主要责任我次要责任,汽车只买了强险。我住院一个月现在出院了,是先等对方保险公司赔偿吗?还是交警先调解,说好赔偿多少,然后再等保险公司赔偿剩下的司机赔偿?求告知?

2019-09-12 07:59: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车祸伤人后保险公司赔偿如下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关于赔偿范围的认定
    第十四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 如车主(公司或者个人)是雇佣司机开车办事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职务行为,由车主负全部赔偿责任,司机不承担赔偿责任。反之,如果不存在雇佣关系,则车主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
    或者虽然是雇佣关系,但司机不是在履行职务行为中发生交通事故,而是在办理个人事务中发生的事故,车主也同样不负责赔偿。司机和车主不是一人时,由使用人承担超出交强险的赔偿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车辆转让但还未过户时发生交通事故,由买受人承担超出交强险的赔偿责任。买卖报废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买卖双方都负有赔偿责任。盗抢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犯罪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追偿权。
    司机肇事逃逸的,保险公司先行赔偿,然后对逃逸司机有追偿权。
  • 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是双方调解好还是法院判决好,这需要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判断的,不能简单地判断好坏。
      如果通过双方调解处理的,对于受害者而言,可以较快地得到赔偿,时间较短,但也有可能会因此放弃部分的赔偿,不能得到全额赔偿。
    而且如果对方到时不按调解协议履行的,仍然要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
  • 人身损害赔偿中,受害人领取了保险金后,仍有权向侵害人要求全部赔偿。我国《保险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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