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注册的商标被人异议了,现在商标局也发来了商标异议通知书,我想了角下情况看看能不能打赢,如果能打赢就让你们帮我打这官司

商标
2018-08-27 11:54: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商标注册的主体:根据《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国内申请商 品商标、服务商标的商标注册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范围为:“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a) 自然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包括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现在自然人注册商标需要依附个体营业执照)
    b)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组织,且必须:①依法成立;②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③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④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c) 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如: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个人合伙、合伙性联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
  • 商标注册的时候缴纳的官费注册成功以后有效期是10年,10年内是没有任何的官费及年费,到期前1年内可以提出续展,续展成功后继续10年有效期。
      商标使用人将其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经过商标局审查批准,并登记注册后,商标成为注册商标。
    商标权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权利,包括独占使用权、许可使用权、转让权等等。
      享有权利的同时商标权人也负有相应的义务。商标权人的一项主要义务就是使用注册商标。世界上一些国家的商标法中规定,已经实际命名并使用的商标才能注册,或者商标在核准注册后一定期限内必须使用,否则将丧失商标权。
    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商标一经核准注册后,商标权人负有使用商标的义务,商标注册后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因此,商标权人进行商标注册后应当注意对商标的使用义务。
  • 商标异议,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对商标注册申请人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公告的商标提出不同意见,要求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提出异议的人为异议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为被异议人,该初步审定的商标称为被异议商标。  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后,认为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认为初步审定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均可委托我所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异议程序主要是征询社会对初步审定商标的意见,实行商标审查工作的社会监督。  申请人提出商标异议所需材料:  
    1、《商标异议书》、《异议代理委托书》;  
    2、被异议商标的公告期号、页码、初步审定号;  
    3、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标、商品/服务类别;  
    4、提出异议的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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