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个人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公众检索,查询到专利的相关信息,然后具体的内容图片下载下来,发布到自己博客、网站,请问,这是否存在侵权……

2018-08-27 12:07: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网上中国专利的检索可以通过多个网站进行,有收费网站也有免费网站。
    1、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1)字段检索:系统提供了16个检索字段,用户可根据已知条件,从16个检索入口做选择,可以进行单字段检索或多字段限定检索。每个检索字段均可进行模糊检索,用%(必须使用半角格式),代表一个任意字母、数字或字;可使用多个模糊字符,且可在输入检索字符串任何位置,首位置可省略。
    (2)IPC分类检索IPC分类导航检索即利用IPC类表中各部、大类、小类,逐级查询到感兴趣的类目,点击此类目名称,可得到该类目下的专利检索结果(外观设计除外)。IPC分类导航检索同时提供关键词检索,即在选中某类目下,在发明名称和摘要等范围内再进行关键词检索,提高检索的准确性。
    2、IncoPat科技创新情报平台。
    3、中国专利信息网。
    4、专利汇-patenthub专利检索引擎。
    5、中国知识产权网。
    6、innojoy专利搜索引擎。
    7、佰腾网专利检索系统。
    8、专利之星-专利检索系统。
    9、SOOPAT专利搜索引擎。
    10、PatSnap智慧芽专利检索系统。
  • 知识产权,也称其为“知识财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财产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据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MarkLemley教授,广泛使用该术语“知识产权”是一个在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出现的。(最近一段时间部分互联网公司如:腾讯、阿里等,也将其简称为IP)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
    随着科技的发展,为了更好保护产权人的利益,知识产权制度应运而生并不断完善。如今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越来越多。17世纪上半叶产生了近代专利制度;一百年后产生了“专利说明书”制度;又过了一百多年后,从法院在处理侵权纠纷时的需要开始,才产生了“权利要求书”制度。
    在二十一世纪,知识产权与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到处充满了知识产权,在商业竞争上我们可以看出他的重要作用。
  • 知识产权利用是指在产业技术创新、转移和扩散过程中,作为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所有者或依法有权处分的组织和个人应用知识产权,谋求或取得相应的竞争优势或收益的过程。[1]
    知识产权利用是行使知识产权的方式,它包括知识产权权利人本人利用和他人利用。
    本人利用主要是知识产权权利人积极直接实施知识产权,以及消极间接实施知识产权、禁止他人侵权使用,保持合法垄断地位,获得超额垄断利润。他人利用主要包括知识产权许可、转让、出资、信托、拍卖、质押、商业特许经营、捐赠、强制执行、破产处分等等,其中许可和转让是知识产权最主要、最基本的利用方式。
    [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